一、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,视为无效;二、产假90天(产前15天,产后75天),多胞胎的,每多生一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,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。三、而且这位女职工在哺乳期内,还应当享受每次30分钟的哺乳时间。